规范本公司产品运输标准,以更好的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
2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的运输。
3职责
工厂物流部负责产品运输的线路配送,食安部产品负责运输车辆相关要求的检查。
4内容
4.1 车辆要求
4.1.1 车体要求
1)车辆必须使用厢式货车,驾驶室与厢体分离,分别为独立空间。厢体内地板平整,不宜造成周转箱倾覆。
2)车厢内应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漏缝(厢体不得存在1cm以上的孔洞),不得使用木质材料;装货前必须经清洗消毒。
3)车辆制冷设备完好,可以满足公司对冷链控制的要求,建议使用独立制冷车辆。配置温度显示仪,便于在车厢外随时查看。
4)车辆四壁的结构应有利于空气流通;车门必须有垂挂式、透明塑料条状门帘
5)对于冷藏产品要求车辆内部必须配备正常工作的全自动温度追踪仪至少一个并放置在车厢尾部;对于冷冻产品要求车辆内部配备3个全自动温度追踪仪,并分别放置在车厢中部的产品箱内,以及车厢头部和尾部车厢中;发车前检查和确保全自动温度追踪仪设备完好,清空原存储数据,设定每2-10分钟记录一次车厢温度
6)公司产品不能和其他公司产品拼车运输,如果必须拼车,请事先得到公司批准
7)部分特殊的产品在短途配送门店时,经过公司批准,可以采用冷藏保温包的形式,不配置全自动温度追踪仪,但是过程温度必须下述冷藏产品的运输要求
8)冷藏产品装卸货的相关信息必须记录,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的内容
4.1.2 冷藏产品(0-5℃)运输温度要求:
1)装车前车厢预冷温度达到0-5℃方可装货
2)发车前必须确认车厢温度达到0-5℃,并确认自动温度记录仪开启
3)运输过程车厢温度必须保持在0-5℃
5异常情况处理
5.1配送中心在卸货时,当发现全自动温度追踪仪出现异常,必须使用经校准的温度计测量2个产品的中心温度,并记录
5.2发现任何不符合冷链运输标准的情况时,配送中心必须在2小时内通知公司物流部
5.3对冷藏产品(0-5℃),产品运输过程温度超出标准规定的范围(0-5℃)时,如可以证明车厢空气温度不超过7℃,且时间没有超过30分钟,或车厢温度没有超过15℃,且时间没有超过15分钟,则该车产品可以卸货,否则,必须填写“产品异常情况报告单”
5.4对拒收的产品,若无法及时处理,需要先进行封存,并加贴明显标识
5.5如还有其他异常情况,公司QA负责对异常状况进行评估,判定对该批次产品的处理方式
6冷链产品贮藏标准:
冷链产品仓库贮藏要求:
1.冷冻产品(≤-18℃)贮藏温度要求:贮藏过程全程(包括融霜和出入库操作)温度必须保证在-12℃~-23℃;
2.冷藏产品(0-5℃)贮藏温度要求:贮藏过程全程温度必须保持在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