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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溶液的有效期,国家标准是这样规定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5
核心提示:关于标准配置溶液的有效期下面讲述了三点,内容高度精炼,看似不多,确实是解决了大多数的问题。
   关于标准配置溶液的有效期下面讲述了三点,内容高度精炼,看似不多,确实是解决了大多数的问题,希望各位同行认真解读:
 
  1.标准滴定溶液参考有效期:
 
  1)标准滴定溶液常温保存,有效期为两个月;
 
  2)标准滴定溶液浓度小于或等于0.02mol/L时,应该在临用前稀释配置
 
  2.元素标准溶液
 
  1)元素标准溶液一般配制成浓度为100μg/mL的标准储备液,保存在0~5℃的冰箱中,有效期6个月;
 
  2)稀释为1μg/mL~10μg/mL或者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曲线,保存在0~5℃冰箱中,有效期1个月。
 
  3.农兽药标准溶液
 
  1)用于农药兽药残留检测的标准溶液,一般配制成浓度为0.5mgm/L~1mg/mL的标准储备液,保存在0℃的冰箱中,有效期6个月;
 
  2)稀释成浓度为0.5μg/mL~0.5μg/mL或者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液,保存在0~5℃冰箱中,有效期2周~3周。
 
  以上规定来自GB/T 2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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