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的培训和考核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人员的岗位职责,开展认证认可标准、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标准化知识、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计量理论知识、测量不确定度理论及数据处理、统计技术、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实验室安全及防护知识。
检测人员必须接受相关专业的岗位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食品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2、操作复杂分析仪器如色谱、光谱、质谱等仪器或相关设备的人员应接受涉及仪器原理、操作和维护等方面知识的专门培训,掌握相关的知识和专业技能。技术规范、标准方法更新时,必须经过培训考核。
3、微生物实验室的培训计划还应包括常规微生物检测、无菌操作、生物防护、生物安全柜维护等方面知识的专门培训、掌握相关的知识和专业技能。
4、检测人员必须参加实验室内部组织的有关考核。可通过内部质量控制、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评估检测人员的能力和确认其资格。新上岗人员以及间隔一定时间重新上岗的人员需要重新评估。
培训方式和内容可以多样化,整理及保存培训全过程材料,具体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安排外出专业学习、进修的培训。
2、业余时间参加与专业有关的技术学习及其它培训班。
3、参加各类专业的学术交流会、研讨会及展览会。
4、实验室内举办专项讲座、专项培训或专业学术报告会。
5、结合工作实际需要,举办业务学习活动。
参加外出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培训结束后,自己要先抓紧时间再学习,可将培训内容的电子文档共享给本科室其他专业人员,先让他们利用工余时间自行学习,再安排时间集中培训,有的放矢地抓住重点,解析难点,有条件的还可以现场指导和考核。
健全培训评价标准,规范培训效果评价。
培训结束后对授课人给予一定的评价。一般来说,评价是个较为主观的概念,若没有一套较健全的评价标准,难以从客观上进行评价。
可以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培训质量评价标准:
可制作培训质量评价表,从项目的意义、课题的内容、理解的情况、解决的问题、工效的提升、授课的质量等方面进行逐项量化为可评价的分数,再根据分数高低给予一般、良好、优秀等综合评价。
总之,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有效性评价,需要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的方针,积极利用一切有利因素和激励制度,创新培训形式,提高授课能力,完善培训制度,健全培训评价标准,不断推动培训工作朝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