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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具备特医研发和生产能力,子公司有独立工厂可以申请特医食品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5
核心提示:关于子公司(研发生产)有独立工厂,母公司具备研发,生产能力(研发,检测,设备归属母公司) ,子公司作为特医食品申请人的事宜讨论,
   关于子公司(研发生产)有独立工厂,母公司具备研发,生产能力(研发,检测,设备归属母公司) ,子公司作为特医食品申请人的事宜讨论,
 
  说明
 
  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相同的股东、法人代表,两个公司的地址在同一大楼,并且子公司生产的产 品是母公司来销售。如按照文件规定,这个是行不通的,主要是以技术探讨为主。
 
  1
 
  甲方: 不能作为特医食品申请人,
 
  1.特医需要有法人主体,有研发能力、有生产能力,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 ,它们相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2.注册规定有生产、有研发、有检测就是让企业担任一切责任。母公司注册,子公司生产,出问题算 谁的?一般子公司生产的,可以卖给母公司,然后让母公司再去卖,财务上应该是独立分清的。
 
  3.这个和药品管理应该是一样的。母公司有批文,子公司是不能生产的。
 
  4.如何证明有能力生产,比如如何硬件方面,检验能力。
 
  2乙方:可以作为特医食品申请人
 
  1.母公司具备研发 生产 能力 检测能力,第一,证明隶属关系即可,第二,实际上确定能兼顾过来 能操作。
 
  2.可以以子公司名义申报,中间过程环节要控制好 保证取样不会被污染。哪里生产特医食品,哪里 申报主体,研发和生产可以分开,生产尽量和检测一起。仪器和设备可以单独管理,不存在检测交叉 污染的情况。
 
  3.如果情况允许,可以把研发检测划为子公司所有。
 
  关于全资子公司(研发生产) ,可以用母公司的名义申请特医食品吗?您怎么看? 欢迎留言 或者 加入QQ群(281861527)讨论,已经有1620人加入了。 以上问题均来自特医食品专业QQ群,特医食品注册申报群(微信),特医食品注册交流高级群(微信)。欢迎留言或加群探讨,微信(1683101345)仅供交流学习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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