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美美地享受端午节假期和粽子的时候,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颁布的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FSVP)从2017年5月30日起正式实施了。
不禁要问一下FSVP是个啥呢?那先要从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说起。
FSMA是由前总统奥巴马,于2011年1月4日签署。该法案将工作重心从食品污染的应对措施转移到了污染的提前预防,是美国食品安全法规近70年来最大的一次改革。在该法案向下,出台了一系列以预防性控制为中心思想的法律法规,FSVP便是其中之一。
这可是任期内的大功一件
FSVP旨在要求进口商对将要进入美国的食品进行确认,确保其是在符合美国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下生产的。以此来保证进入美国的食品与在本土生产的一样安全。虽然FSVP是对进口商进行相应的规范,但是作为食品出口企业,也应该了解相应的要求,以便配合进口商履行规定的义务。
按照FSVP的规定,进口商需要履行以下义务:
进口商义务
确认每种食品中已知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危害
根据危害分析和国外供应商的能力,评估食品的风险(风险评估和供应商能力评估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如果关于供应商能力和潜在风险的信息有变动,也必须重新评估)
根据评估的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许可并确定合适的供应商监督方案
执行供应商监督方案
执行纠偏措施
下面我们一一说来
1. 危害分析
进口商需要根据经验、疾病数据、科研报告和其他信息,对每种食品的已知或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以判定其是否是需要控制的危害。
危害包括
生物危害,例如寄生虫和致病性细菌
化学危害,例如放射性危害、农兽药残留、自然毒素、食品腐败、未被批准的添加剂和食品过敏原
物理危害,例如玻璃、铁屑
危害分析的考虑因素
食品的配方
食品原料生长的条件、种植机构的功能和设计及设备等
原辅料
运输规范
收获、养殖、加工和包装规程
包装和标签
储存和分销
用途和可预见的其他使用方式
卫生条件,包括员工卫生
进口商可以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危害分析,只要审查和验证相应文档即可。
2. 评估食品风险和供应商能力
进口商必须要认真评估以下事宜:
评估事宜
危害分析
供应商可以有效防止危害发生
相应的机构能够有效地预防危害发生,这些机构包括国外供应商、原料或辅料供应商等
国外供应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规程、工艺和规范
合适的FDA食品安全法规,以及国外供应商的合规信息
国外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记录,包括对以前出现问题的响应措施
其他必要因素,包括储存和运输规范
最好像我一样实地考察
同样,进口商可以委托其他机构(除了国外供应商以外)进行评估,只要审查和验证相应文档即可。
3. 供应商监督
进口商必须建立和执行书面规范,保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从验证过的国外供应商进口货物,并且执行供应商监督方案。
针对不用情况,进口商可以灵活制定供应商监督方案。其中包括:
监督方案
每年一次的生产厂现场审核或要求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其符合美国法规的保证性文件
取样检测
审查供应商相应的食品安全记录
进口商可以委托其他机构(除了国外供应商以外)履行监督职责,只要审查和验证相应文档即可。
4. 纠偏措施
当供应商出现不合规问题时(如未执行相应规范、掺假和为标注过敏原信息等),进口商必须迅速采取合适的纠偏措施,包括直到查明源头为止不再与国外供应商合作。
总而言之,就是进口商要保证国外供应商采用与美国本土企业同样或等效的食品生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