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
变化:标准删除了标准的英文名称
解读:这是2012年之后的固定做法。
变化:修改了发布单位名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前言
存在的问题:
前言的部分没有具体写出来对于设备和材料有修改,以及毒力基因测定改为可选项了。
以往历次版本也全部被删掉了。
1 范围
变化:稍微修改了适用范围,删去了食物中毒样品这一描述。
2 设备和材料
变化:最值得关注的是,是对于一般标准通用的全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系统修改为“微生物鉴定系统”。
解读:这样的改变,给仪器设备生产企业留下了更为广泛的发挥空间,也给实验室留下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存在的问题:
这个章节遗漏了后续需要使用的-20℃冰箱、过滤装置、涂布棒。
3 培养基和试剂
变化:描述和排序稍微改了一下,没什么影响。
4 检验程序 第一法
变化:主要改了倒数第二个格子里面上个版本的描述错误:非O157细菌,改成非E.coli O157。
5 操作步骤
第一法主要参考了美国FDA的标准。这个章节小改动不少。但是实质性技术变更不多。
主要是修改了上个版本对于显色培养基的错误描述。
5.2 分离
变化:这个步骤的变化就是规定显色琼脂平板上菌落特征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判定。
5.3 初步生化试验
重点:明确了可使用的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菌株或等效菌株。
MUG阳性阴性结果判定对调了。
存在的问题:
这里,遗漏了对于氧化酶和革兰氏染色结果的描述。
常见的问题是实验室挑取菌落数量常常不到5~10个。容易导致漏检。
5.4 鉴定
存在的问题:
5.4.2.2 这里选择生化鉴定试剂盒或微生物鉴定系统,与前面规定的鉴定试剂盒说法不一致。
变化:5.4.3 毒力基因测定明确为可选项。
解读:这一部分的问题是没有明确具体该如何操作。在最后增加了允许使用试剂盒检测,给实验室留下了更多的应用空间。
6 结果报告
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有些实验室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根据产品标准报告检验结果为“0/25 g(mL)”。这种情况不被允许。
7 检验程序 第二法
第二法主要参考了北欧食品标准委员会的方法,不过他们是41.5℃增菌以抑制杂菌。
8 操作步骤
变化:8.2.2 主要是删除了原来的产品商标名称。
解读:这一块内容,主要是一些检验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混合器和磁板架,可能被限制不能处理批量样品。
总结
本标准技术变化不大。就两种方法比对来说,第二法的检出限会比第一法低半个数量级,当然是相对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