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要求:
1、明确灰分的测定与控制成品质量的关系。
2、明确灰化条件与样品组分的关系。
3、掌握食品的基本灰化方法。
二、原理:
食品经灼烧后所残留的无机物质称为灰分,灰分采用灼烧重量法测定。
三、仪器:
高温炉
四、操作方法:
1、取大量适宜的瓷坩埚置高温炉中,在600℃下灼烧0.5小时,冷至200℃以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至室温,精密称量,并重复灼烧至恒量。
2、加入2-3克固体样品或5-10克液体样品后,精密称量.
3,液体样品须先在沸水浴上蒸干,固体或蒸干后的样品,先以小火加热使样品充分炭化至无烟,然后置高温炉中,在550—600℃灼烧至无炭粒,即灰化完全。冷至200℃以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重复灼烧至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5mg为恒量。
计算:
X=(m1-m2)/(M3-m2) X 100
x-样品中灰分的含量,%;
m1-坩埚和灰分的质量,g;
m2-坩埚的质量,g;
m3-坩埚和样品的质量,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