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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中国特殊食品合作发展国际大会(第三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31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法》历史性地明确了特殊食品的法律地位,作为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中国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婴幼儿辅食、运动营养、益生菌等)产值约6000亿元,并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与重视。
   各有关单位:
 
  《食品安全法》历史性地明确了特殊食品的法律地位,作为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中国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婴幼儿辅食、运动营养、益生菌等)产值约6000亿元,并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与重视。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唱响全球特殊食品管理与品质的中国好声音,搭建共商共建共享的特殊食品全球合作机制,推动中国特殊食品产业国际合作与发展,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拟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北京举办2018第三届中国特殊食品合作发展国际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大会的主题为“全球化特殊食品管理与发展”。
 
  同时,为全面展示中国特殊食品监管与发展所取得成绩与进步,有效促进全产业链间的商业合作共赢,经商务部批准(商服贸批〔2018〕151号),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将同期举行国际特殊食品产业展览会(以下简称:“展会”)。现将大会及展会预通知(第一轮)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
 
  拟邀支持单位:中国欧盟商会、全球食品安全倡议组织、国际膳食补充剂联盟、美国天然产品联盟、澳新营养理事会、爱尔兰乳业协会、荷兰乳业协会、德国乳制品协会、日本特殊膳食委员会、澳大利亚补充药物协会、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协会、江苏省食品生产安全协会、广东省保健品商会、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协会、上海市保健品行业协会、云南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山东省保健品行业协会、湖南省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江西省营养保健食品化妆品协会、安徽省保健品化妆品协会、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天津市特殊食品行业协会、北京保健品化妆品协会等。
 
  二、大会及展会预邀请:
 
  2018中国特殊食品合作发展国际大会暨2018国际特殊食品产业展览会定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会期2天。届时,会议将邀请政府部门、重要国际组织代表、国内外产业界、科技界、学术界代表,围绕“全球化特殊食品管理与发展”做大会分享交流;展会将邀请来自全球特殊食品产业、原料配料、技术设备、母婴电商等优秀代表参与展示。展览会的通知另发。会议期间,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将举办第二届中国保健食品大会、第三届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发展论坛、第二届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学术会议、第二届特殊食品原料发展论坛、第一届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峰会等、第一届中国肠道微生态国际论坛、第二届中国婴幼儿辅食产业发展论坛等。
 
  三、专题论坛承办申请:
 
  (一)凡是在特殊食品领域具备相当的理论和实践积累,具备国际交流经验和基础,有意在大会上承办上述分论坛或另行举办专题论坛的有关单位可自愿申报。
 
  (二)承办单位需负责专题论坛的议题设置、专家邀请、协调组织等工作,专题论坛时间、会场安排、外事接待等事项需服从大会统一安排。
 
  (三)另行举办的专题论坛时长约2个小时,申报单位根据交流需要自主设计论坛议程。原则上不少于6-8个国内外专家主题发言,且应设有互动交流研讨时间。
 
  (四)专题论坛议题应围绕健康中国与食品安全战略、责任与担当、创新与发展、科学传播与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鼓励各单位根据“全球化特殊食品管理与发展”,提出其他专题建议。
 
  (五)鼓励承办单位邀请相关国际机构作为联办单位,参与专题论坛申请与组织实施工作。
 
  (六)专题论坛承办费用,大会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参会及承办专题论坛意向申报:
 
  (一)请各单位填写《2018中国特殊食品合作发展国际大会(第三届)及承办专题论坛意向表》(附件),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寄至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至cnhfa@cnhfa.org.cn,文件名请以单位名称+“意向表”命名。接受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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