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10816-1989《紫砂陶器》。
本标准规定了紫砂陶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质地细腻、含铁量较高的特种粘土制成的,呈色以赤褐为主,质地较坚硬而透气性能好的无釉紫砂陶器(其中壶类产品应以手工打接、镶嵌成型法制成)。
本标准与GB/T 10816-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壶类产品突出以手工打接、镶嵌成型法制成;
——吸水率根据紫砂陶器的性能和实际生产及使用情况作了调整;
——抗热震性由200℃投入20℃水中热交换一次不裂调整为180℃至20℃水中热交换一次不裂;
——对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进行了加严;
——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所有产品的表面装饰不得采用有机物加工处理”;
——产品质量等级由原来的三个等级调整为优等品和合格品两个等级;
——取消了抗弯强度;
——增加了渗漏的检验方法;
——修改了检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