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说明
第二十八届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FIC2025)
暨第三十四届全国食品添加剂生产技术展示会
Food Ingredients China 2025将于2025年3月17-19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敬请期待!
参展单位条件:
凡在中国注册的中资、中外合资(中方控股)生产和经销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的企业及相关单位均可在国内展区报名参展。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不得参展。参展单位必须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展出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外资及外方控股企业参展办法另文通知。
展出范围:
(一)食品添加剂: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用香精香料、营养强化剂。
(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脱模剂、防粘剂、消泡剂、分散剂、澄清剂、絮凝剂、螯合剂、助滤剂、脱色剂、吸附剂、发酵用营养物质、催化剂、结晶剂、溶剂、酶制剂。
(三)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甜味剂、复配防腐剂、复配抗氧化剂、复配着色剂、复配乳化剂、复配增稠剂、复配水分保持剂、复配稳定剂和凝固剂、复配酸味剂、复配增味剂、复合膨松剂、复配营养强化剂、冷冻饮品乳化稳定剂、焙烤食品专用品质改良剂、乳制品专用增稠乳化稳定剂、饮料专用乳化稳定剂、油脂制品专用防腐抗氧剂、豆类制品专用复配添加剂、糖果/可可制品及巧克力制品乳化稳定剂、肉制品专用复配添加剂、其他复配食品添加剂。
(四)食品配料:淀粉、变性淀粉、淀粉糖、糖醇、低聚糖、食品工业专用油脂、专用面粉、酵母制品、植物蛋白、脱水/冻干果蔬及肉类、冷冻冷藏食品、馅料、调味料、香辛料、乳制品、保健食品原料、动植物提取物、饮料浓缩液、腌制剂、大豆制品、蛋白肽、坚果、速溶茶、功能性食品配料、可可制品、膳食纤维、蛋制品、蜂产品、豆类、炒货、益生菌、天然/有机食品及食品配料、烘焙原辅料。
(五)新食品原料
(六)食品设备、仪器和材料:食品及制药加工机械、食品包装灌装机械、食品检测设备和技术、包装材料。
(七)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生产应用技术
(八)专业出版物和媒体
(九)咨询和认证服务
参展费用、展位设施及服务内容
(二)标准展位内设施配置:
9 平方米:三围板、地毯、一张咨询台、四把椅子、二只射灯、一个 220V 电源插座、参展商中英文名称楣板;
18 平方米:三围板、地毯、二张咨询台、一张方桌、八把椅子、四只射灯、一个 220V 电源插座、参展商中英文名称楣板;
(三)服务内容:免费为所有参展商在《展览会会刊》中刊登名¼,并免费提供《展览会会刊》
[18 平方米(含)以下 1 本,18 平方米(不含)以上 2 本]。
参展办法:
(二)展位预订原则:
参展规定:
(一)在国内展区参展的公司展出的产品必须为国内品牌,产地为国内生产,展位内出现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参展时填报的名称一致。
(二)所有展品不得在展出现场零售;不得展出本展览会规定的展出范围以外的产品;参展展品及宣传品中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规定的产品名称;尊重知识产权,不得展出仿e产品;不允许非相关专业展品参展。若展出现场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参展资格,清除出展馆,其参展费用不予退回。
(三)已报名并付费的参展商要求取消参展,必须书面通知主办单位,说明理由,并得到主办单位的同意。如在开展前 120 天之前提出退展,参展商可获得 100%展λ费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 90 天至 120 天以内提出退展,参展商可获得 50%已交参展费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 50 天至90 天以内提出退展,参展商可获得 25%已交参展费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 49 天以内提出退展,不再退款。此项费用用来补偿因退展造成的损失。退展的具体日期应是主办单位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
(四)已付款并开具展位费发票的标准展位不得变为光地,特殊情况须经主办单位同意,且展位费差价不予退回。
(五)展览会主办单位保留因场馆、消防等规定改变展览会展位平面图的权利。
(六)本展览会深受业内企业的信赖,展λ从 2005 年开始已连续 10 多年供不应求。FIC2015开始虽已移师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展馆面积有所增加,但由于要求参展的企业较多,特别是多年申请不到展λ的企业参展愿望强烈,故望已参展企业在申请展λ时适当控制展λ面积,以给更多的企业提供参展机会。
(七)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疫情、政府紧急状态、罢工和展览设施的限制)的原因,导致主办单位不得不取消展览会,主办单位将在扣除已发生的成本后,退还参展商所余的参展费用,以体现主办单位对参展商的责任。主办单位保留取消、更改展览会名称或改变展览会地点或改变展览会的举办日期(在原定展出日期之前或之后 30 天内)的权利,主办单位将不向参展商退款,但需分配参展单位原展位位置或主办单位认为合适并经参展商认可的位置。如果主办单位认为某参展商不适于展出而限制或取消其参展,主办单位无义务向参展商退款。除了上述情况外,如果主办单位取消展览会,将全额退还参展商所有参展费用。
展期重要活动:
(一)高峰论坛:
展览会期间,将举办多场高峰论坛和学术交流活动,特邀业内专家学者做报告。内容涉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的科研、生产、应用技术以及法律、法规等管理经验和国内外发展及市场预测、食品安全等。
(二)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
对展览会、参展商及展出内容的宣传推广:
(一)展览会广告形式:
1.纸媒和网站广告:主要包括展前向国内外食品饮料企业广泛赠阅的《会展简报》广告、《展览会会刊》广告、《展期快报》广告、《参观指南》广告、展览会网站广告条等。
2. 参观证吊带广告;
3. 展馆现场广告:主要包括落地板广告、灯箱广告、梯身广告、LED 屏广告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先生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3 座 1402,邮编:100020
手机:
电话:
传真:010-5907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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